●避免侵權心法:『盡你所能』地告訴別人這份作品的作者是誰、來源為何

●散佈你我他:只要有你、我、他(例如三人聊天群組),就可能構成「散佈」,即使群組/社團為私密或不公開亦同。

稍早有位鼠友轉貼了另一位鼠友詢問的侵權問題給我

我回答之後覺得他的問題應該是很多人會遇到的

所以一併將回答內容整理好放在這邊,讓大家參考

這只是我剛剛的私訊內容,網路上會有更多關於著作權的解釋文章,有些甚至是律師幫忙解答的

如果需要更精確的內容,歡迎自行搜尋哦!

補充:一邊打字的過程又剛好遇到社團鼠友的照片被盜用,會附上臉書的線上檢舉文件連結。

 

●鼠友的侵權疑問

Q1.侵權怎樣界定?

A1.這個問題的範圍很廣,也要根據情況來決定,但是一般常見的將網路圖片複製到自己臉書相簿,並且沒有任何來源標示,無論是否聲稱為自己的作品,就是侵權。

複製網路文章但沒有經過正確的標示,也是有侵權的嫌疑。

 

Q2.有人分享了我臉書上的照片/影片/文字,而且並沒有告知我,這樣是否構成侵權?

A2.如果對方是按下臉書的「分享」按鈕,就不構成,但如果是複製到自己的相簿/近況動態再分享,就有可能構成。

 

Q3.在知識+幫忙回答網友問題,需要用到網路文章內容,把出處放在參考資料是否構成侵權?

A3.是。而且網路文章內容與自己所寫的內容若是沒有明顯界定,就是格式不符,也算侵權。因為參考資料是「參考」並非「引用」,使用手機版知識+瀏覽時,參考資料的欄位也看不見。

 

Q4.每篇網路轉貼文章都要先通知原作者嗎?那如果是發布過上千篇文章的作者,每個轉貼者都要詢問,那不就忙不勝忙了?

A4.以我部落格小小百篇文章出頭的人來說,只是一個簡單的同意動作,完全不忙,請分享者不必擔心。

另外一衍伸問題:假如我想轉貼某作者的部落格文章,轉貼前在他的部落格留言詢問,卻遲遲未收到回應,該怎麼辦?

答案:最保險的作法是只轉貼網址並且註明出處與作者,例如「來源為唏哩呼嚕的鼠鼠飼育家部落格文章〈我家黃金鼠-草湖〉,網址http://ada0306.pixnet.net/blog/1234」

如果有必要複製內文來轉貼,卻又未收到作者回應,同樣要註明出處與作者還有網址,而且是放在內文之前,節錄的部份也要用引號框起來,例如「節錄自唏哩呼嚕的鼠鼠飼育家部落格文章〈我家黃金鼠-草湖〉,網址(http//ada0306.pixnet.net/blog/1234),節錄如下:『草湖是隻貪吃的老鼠。』」

所謂的遲遲未收到回應,至少要留時間讓作者能看見,最好是超過24小時。

 

●近日臉書侵權相關案例分享:

一、某人在臉書不公開的社團中,設置一本相簿,利用google圖片搜尋找到鼠用品的照片,複製之後上傳至相簿內,並且沒有標示作者、出處,已經構成侵權。

好啦受害者是我

對方私訊回覆的內容,反映出對著作權的陌生,

1.認為放在不公開社團就不是散佈(X,只要有你、我、他,就算散佈)

2.認為google來的圖片,只要註明圖片來源是google就不是侵權(X,google圖片的結果都有「造訪網頁」,這個網頁就是出處,必須標示)

3.認為複製貼上商店的照片就不是侵權(XX,有些商店擁有法律顧問,可能會告到脫褲)

4.最後也是我最傻眼的,說「既然都是愛倉鼠跟分享倉鼠,相信妳應該很樂意給更多鼠寶的飼主相關資訊吧?」

我愛倉鼠但是我仍然擁有著作權,兩者不衝突,請勿合理化自己的侵權行為。

 

二、中興大學獸醫週的倉鼠飼養演講,是否可以錄影、錄音並且放到網路上?

要錄影錄音的話,必須經過演講者同意,而且想要上傳至網路的話,也必須經過演講者同意。

會提出這個疑問是因為有人錄影後,放到不公開社團給兩百多人觀賞,起初沒有註明已經獲得演講者同意錄影與上傳,招致一些誤會,現已釐清。

演講是語文著作的一種,演講前詢問演講者「我可以錄影錄音嗎?」基本上是同意你個人使用,錄回去之後在家裡自己欣賞,並不包括同意上傳網路給眾人看

想要上傳演講錄影讓不能到場的鼠友觀看,就要詢問演講者「我可以上傳至臉書供他人觀賞嗎?」

 

三、鼠友在臉書上發現有人盜用她的倉鼠照片成立粉絲團,該粉絲團已經構成侵權。

作者檢舉方式:選擇檢舉-->你擁有這內容的智慧財產權?-->版權-->了解更多-->檢舉侵犯版權行為-->如何檢舉侵犯版權行為-->線上表格。

鼠友表示這些被盜用的照片,很可能是社團團員拿走的,萬一抓到盜用者,管理員能做的事情就是封鎖他把他加入黑名單

還沒抓到人之前,可以採用檢舉方式讓粉絲團關閉

至於檢舉關閉粉絲團之後,要是有抓到人,還有別的處理方式嗎?

有的,請保留被侵權的證據,帶著自己的原始照片圖檔到保二總隊報案,報案細節請自行搜尋其他網頁。

 

●怎麼防止誤觸著作權?萬一已經誤觸了怎麼辦?

以網路上的他人著作來說,避免誤觸的最好方式就是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,分享時『盡你所能』地告訴別人這份作品的作者是誰、來源為何

如果沒有把握會不會觸犯著作權,那麼可以用單純分享網址的方式會比較好(見上述A4.的範例)

放在社團內相簿的照片,或是粉絲團的照片,都要在照片說明欄位標示作者與來源

另外這個部落格的格主(我啦)很常出現,雖然沒更新但是一定都會上來看有沒有留言,所以如果誤用我的東西而又告訴我「因為找不到原作者」的話,我會生氣的。

通常會知道自己誤觸著作權都是別人告訴你的

運氣好一點是朋友發現就趕快提醒你,但大部分都是原作者本人或原作者親友出面告知

這時候趕快撤除誤觸的內容,並且誠心道歉,不要多嘴(例如不要跟作者說寫文章也是要分享給大家,分享是他的權利甘你什麼事)

如果原作者堅持提告,請配合做筆錄和出庭或是調解,過程中態度保持理性謙遜,盡量讓事情和平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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