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日有社員在社團內發表一篇很多注音文的留言

板規已經有規定不能使用火星文(含注音文),看到的當下馬上請他修正

社員也很客氣立刻改正了,大家相安無事

雖然社員是來問問題,不過當時有別人幫忙解答了,既然答案跟我想的一樣

我就沒有再附和一次,而只是針對違規部份告知。

不過卻發現有其他社團的幾位管理員,到他們自己的不公開社團批評我的行為

說只是有個注音文就要被改正,都2014年了還有這種事、好害怕,還是他們的社團好之類的

更甚至說我們是跟不上時代的社團管理方式。

板規都寫在置頂文章了,注音文的條規還是第二點

根據違規行為進行告知,這有什麼好怕的

話說我住的地區紅線拖吊非常頻繁,也有告示牌說此處容易拖吊請車主不要停車,還是常常有車子被拖走

難道這位他社管理員,也要說只是停個紅線就要被拖吊,都2014年了還有這種事、好害怕嗎?

跟不上時代的社團管理方式這種說法更是莫名其妙

好像覺得請社員修正違規的地方是欺負他們一樣

剛剛正好又有一位社員貼出用閃光燈照倉鼠的相片,沒有違反板規,但是這樣對鼠不好

所以我還是留言說希望以後拍照時記得將閃光燈先強制關閉(因為設成auto在室內會自動閃光)

如果之後又要被大作文章,我只能說:

與其立即告知修正違反處,被社員討厭

也不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到時人家會講:「上次抓我,這次怎麼沒抓他,他也犯了跟我一樣規定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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